民事起诉状
原告:**银行**分行。
负责人:王*
被告:蔡*,女,汉族,1980年10月1日出生。
诉讼请求
1、请求判令被告蔡*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70000元并支付利息、罚息(至2016年3月31日止表内拖欠利息10843.06元,表内罚息137.75元,表外拖欠利息12418.47元,表外罚息18939.45元,合计拖欠利息、罚息42338.73元,之后的利息、罚息按照借款合同和借据的约定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)。
2、请求判令被告蔡*支付原告实现债权的w66利来最老牌来就送38代理费人民币5000元。
3、请求判令被告蔡*以其所有的位于*房屋对上述一至二项的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,原告对该房产的折价、变卖或者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。
4、请求判令被告蔡*承担本案诉讼费用。
事实与理由
2014年11月24日,原告与被告签订《个人额度借款合同》,根据合同约定: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可循环使用的额度为47万元的借款授信额度,借款额度存续期最长为10年,自2014年11月24日至2024年11月24日。合同第四十二条约定: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,甲方即构成违约:(一)甲方未按期支付与乙方有关的到期未清偿债务,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以及相关协议、文件、支用单约定的本金、利息及其他费用。……。合同第四十七条约定:甲方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的,乙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调整、减少、暂停或终止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金额及额度支用期,并有权采用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:(一)宣布直接或间接源于本合同的一切债务提前到期,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。……。
同日,原告与被告签订了《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》,约定以被告所有的位于**房屋作为抵押,担保的主债权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《个人额度借款合同》项下的债权,被告对在主债权余额675000.00元人民币以内及其利息、实现债权费用等承担抵押担保责任。
合同签订后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。
2014年11月28日,原被告签订了借据一份,根据借据的约定,被告向原告贷款350000.00元,固定利率7.28%,逾期利率为10.92%。借款期限12月(从2014年11月28日至2015年11月28日),双方约定采用按月付息,到期一次性还本,每月28号为指定还款日。
借据签订后,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350000.00万元人民币。
2014年12月3日,原被告签订了借据一份,根据借据的约定,被告向原告贷款120000.00元,固定利率7.28%,逾期利率为10.92%。借款期限12月(从2014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4日),双方约定采用按月付息,到期一次性还本,每月4号为指定还款日。
借据签订后,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120000.00万元人民币。
原告支付借款后,自2015年4月起,被告蔡*未能按时还第一笔借款,原告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借款本金余额350000元并支付利息、罚息(至2016年3月31日止表内拖欠利息8634.79元,表内罚息117.43元,表外拖欠利息8705.66元,表外罚息14260.88元,合计拖欠利息、罚息31718.76元)。
自2015年4月起,被告蔡*未能按时还第二笔借款,原告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借款本金余额120000元并支付利息、罚息(至2016年3月31日止表内拖欠利息2208.27元,表内罚息20.32元,表外拖欠利息3712.81元,表外罚息4678.57元,合计拖欠利息、罚息10619.97元)。
以上二笔借款合计后,被告应该归还借款本金470000元(350000+120000元)并支付利息、罚息【至2016年3月31日止表内拖欠利息10843.06元(2208.27元+8634.79元),表内罚息137.75元(20.32元+117.43元),表外拖欠利息12418.47元(3712.81元+8705.66元),表外罚息18939.45元(4678.57元+14260.88元),合计拖欠利息、罚息42338.73元(10619.97元+31718.76元)】。
综上,被告蔡*未按时还款已经构成违约,为保护原告资金安全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等有关规定,特提起诉讼,请依法支持原告之诉讼请求。
此致
**人民法院
具状人:**银行**分行
负责人: 王*
2016年4月20日
证据目录
序号 | 证据名称 | 待证事实 | 备注 |
1 | 原告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负责人身份证明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| 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| 复印件 |
2 | 被告身份证 | 被告诉讼主体资格 | 复印件 |
3 | 《个人额度借款合同》、放款单、借据 | 诉状所述借款、放款及欠款欠息的事实 | 复印件 |
4 | 《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》、抵押财产清单、抵押登记证明 | 被告以自有房屋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事实 | 复印件 |
5 | 网上清单、贷款结清试算 | 被告违约及贷款本金余额、拖欠利息、罚息的事实 | 复印件 |
6 | 委托代理合同、w66利来最老牌来就送38费发票 | 原告支付w66利来最老牌来就送38费的事实 | 复印件 |
提交人:**银行**分行
2016年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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